时间:2023/3/9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根据《四川省森林防火命令》《南充市森林防火命令》《蓬安县森林防火命令》要求,蓬安县严厉打击各种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截至2月26日,全县共查处违规野外用火案件4起,已处罚4人,罚款元。

典型案例一

近日,程某某在蓬安县鲜店乡钓鱼时抽烟,将烟头扔至杂草丛中引燃荒草,火势被及时控制并扑灭,违法人员程某某被依法处罚款元。

典型案例二

近日,郑某某在蓬安县天成乡烧纸祭拜时,不慎将周围杂草引燃,火势被及时扑灭,违法人员郑某某被依法处罚款元。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以上述案例为警示,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烧蜂、烧山狩猎、使用火把照明、生火取暖、野炊、焚烧垃圾及其他野外非生产用火。否则,必将受到相关法规的处罚。

森林防火行政刑事法规和

《四川省森林防火命令》的相关规定:

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火灾的,刑事立案追诉。过失引起森林火灾,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刑事立案追诉;过失引起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4公顷以上的,刑事立案追诉。

年12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四川省人民政府年森林防火命令》(川府发〔〕2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年草原防火命令》(川府发〔〕27号),提出“四个一律”,加大对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草原野外烧纸和吸烟者的惩处力度:

对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烧纸和吸烟者一律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者拘留等行政处罚;

公职人员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直至开除公职;

对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领导干部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对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川省森林防火命令》

《南充市森林防火命令》

《蓬安县森林防火命令》

来源:蓬安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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