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7/12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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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以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刚柔并济,多措并举,在设置临时便民服务点的同时,采取“首违不罚”的方式,对流动商贩开展集中整治。

4月13日下午,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巡逻管控流动商贩时,发现部分流动商贩违规占道经营,介于当事人是首次“不知情”违法,未造成严重影响,且能及时改正,执法人员当场作出了书面警告处罚,引导水果车、推车等流动商贩到临时便民服务点规范经营。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蓬安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管理,规范流动商贩经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城区共设置了14个临时便民服务点,受到了商贩和市民的一致好评。

整治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遵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对违规且拒不整改者给予相关处罚。与此同时,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柔性执法,决定自年4月11日起,在蓬安城市治理工作中推行“首违不罚”制度。截至目前,已受理“首违不罚”案例39件。

蓬安县城区14个临时便民服务点:

1、木桥巷(原城北市场)2、百顺街(百货公司住宿楼外)

3、城西市场路口4、磨子街号附1街

5、天府名城外6、育才路(周口中学老校门口)、

7、锦龙路(滨河尚城小区口)8、民安巷

9、东华街口10、妇幼保健院对面、

11、滨河北路3段(天下名宴外)12、亿林龙城旁(文体路)、

13、县医院对面(民政局旁)14、中星名都后门

来源:蓬安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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